(一)拟在全市规模约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代表、工商业联合会代表、无党派人士、法令作业人员、新闻媒体及市场主体代表、乡镇和村庄居民代表等担任特邀监督员帮忙展开营商环境建造监督作业。
(二)政治立场坚定,支撑我国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支撑海伦市复兴展开作业。
(四)处事公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关怀市场主体,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四)依据作业需要,参加有关营商环境作业的训练、座谈、调研、明察暗访等活动。
(一)安排引荐。由相关的单位、部分引荐,填写引荐表,经市营商环境建造监督局调查后报局党组审定。
(二)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录网址下载填写《海伦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海伦市营商局指定邮箱,经审查合格后择优聘任。
(三)向特邀监督员发放《海伦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聘书》及《特邀监督员作业证》。
(四)特邀监督员聘期为1年,期满后可依据作业需要续聘。聘期内,海伦市营商局将依据监督员作业展开状况,当令进行人员解聘或增聘。
请报名人员将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底板、《海伦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申请表》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