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黎塘镇仁爱路**号楼薇*新娘婚纱拍摄店负责人王*,无故扣了我离职后700块薪酬,态度恶劣不计划处理。
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留言反映关于无故扣薪与拖欠薪酬的问题,经县人社局劳作督查大队查询核实,现就有关状况回复如下:
您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10月15日在宾阳县黎塘某拍摄店作业,因为您在作业中在客人未结清款的状况下,将客人底片转给客人,导致货款1000元未能回收,该公司法人代表以您在作业中存在失误对公司形成丢失为由,要求你处理好后续作业再结算薪酬。
您反映的被拖欠薪酬事项不事实,一是现在您10月份的薪酬还没有到付出周期,不存在拖欠薪酬行为;二是因为您在作业中存在失误,两边对薪酬结算存在争议,导致薪酬未能承认。经县人社局劳作督查大队跟您交流,两边同意于11月17日就此事进行洽谈处理。一起,县人社局作业人员于2023年11月16日奉告您自己,假如两边洽谈不了,当事人应当经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