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会乒乓球赛的裁判长张桦解说说,在现行的11分制下,当一局竞赛的对阵时刻超越10分钟时(两边得分均为至少9分的状况在外),将实施轮换发球法,即对阵两边轮番发1球,当接发球方回击达13板时便被判得分。该规矩一旦实施,这一场竞赛的剩下局次将悉数实施轮换发球法。
在正常的一场乒乓球竞赛中,一般有两名当值裁判,一位坐在高椅上,电视转播中经常会看到这位裁判暗示得分或发球无效的手势;坐在球台另一边的裁判,其间一项作业是担任翻面前的记分牌。而当竞赛实施轮换发球法时,第三名裁判将进入竞赛场地,专门担任核算击球板数。
国际乒联修正规矩,把一局的时刻定为15分钟,超越时限实施一分一轮换发球,发球方必须在12板之内得分,不然即失掉一分。每盘竞赛中,如果有一局竞赛在进行15分钟后实施了“轮换发球法”,那么在这一局以下各局中,只需进行了10分钟就实施“轮换发球法”。这便是沿用至今的“轮换发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