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发放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如与区县工作冲突,以区县通知为准)。
集中发放时间如未及时领取,可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电话联系报名点财政局领取。
2、填写《初级考试合格人员信息表》(见附件),以“姓名手机号码”命名,领证前发送至领取点电子邮箱。
3、因故确需他人代领的,需携带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请到报名时所选报名点领取证书(不清楚报名点的考生,可按本通知需要注意的几点提示进行查询)。
1、合格人员在领取《证书》的同时将领取到《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张,领取的《登记表》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考试合格信息(,证书管理号第10位至第15位为报名点号,务必到对应的报名点领取证书。
1.邮寄领取。考生自愿选择邮寄领取方式,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邮寄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须由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签收。
2.现场领取。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报名考点所在的市级会计管理机构发证地点领取证书。仅限工作日时间领取。
1.随证书一同发放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2.报名考点查询。全省考点按属地划分,对照准考证号的第二位至第五位编码可查找报名考点(《考点与准考证编码对照表》见附件1)。
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准考证号。
贵州省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方面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将于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开始发放。凡参加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方面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通过审核的考生请按附件中的地址和领取方式领取。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23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桂人社函〔2018〕213号),为认线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初级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作。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核发中直、区直驻邕单位初级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考生报名所在市、县(市、区)财政局负责核发本市、县(市、区)初级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
在广西考区参加2023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考后公示审核,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方面技术人员。
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即可领取证书,请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提交申领证书材料到考生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2.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考生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以及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证书领取、会计专员继续教育以及其他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需要注意的几点,可登录“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中的“会计管理业务普遍的问题解答手册”中进行查询。
3.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业务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可登录“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进行查询。
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的有关法律法规,取得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我区会计专员年度继续教育。
1.本人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如无工作单位,可在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2.邮寄办理。具体事宜请先与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服务办理。
1.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由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确认,现场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实);
2.个人申请补办的申请书1份,简要说明原证书取得的时间以及原证书的遗失情况并亲笔签名;
(三)按证书遗失补办的有关要求,证书遗失补办每月安排1次集中办理。请各设区市财政局按每月时间节点将遗失补办材料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由自治区财政厅汇总整理后统一上报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涉及考生人数多,环节要求细致、领取证书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工作中难免碰到很多问题和复杂情况,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认真负责,及时沟通,提高认识,切实做到优化流程、方便人员。
(一)格外的重视,严格审核。切实加强对申领证书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真实齐全。
(二)加强宣传,优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考生知晓证流程,耐心向考生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在确保证书管理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优化证书发放环节,方便群众、提高效率。